教师职称评聘方案细则(4篇)

教师职称评聘方案细则

根据x政人社发(20xx)xx号文件精神,今校务会及教师代表就我校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讨论、适当微调,形成此评价细则。

(一)教龄。从参加工作至考核年度,每年为0.5分。

(二)职龄。从任现职务至考核年度,每年计1分。

(三)考勤。(10分)

1、出满勤者计10分,教师请假累计5天内,每天扣除0.1分;在6—29天,每天扣除0.2分;累计30天以上不得分。

2、教师超过三个月不在岗者,不得评为优秀等次。

3、不在岗包括病事假、三个月以上的外出培训、工伤、产假、哺乳期等。

(四)中层以上领导和班主任(5分)

1、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2分。

2、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.5分。

3、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。

4、中层领导担任班主任的,不按两项累加计分。可选其一项与以下第五条分数累加。

说明:1、以上一至二项分数可以进行累加。2、按现有职称聘任期内统计经历。

(五)社团组织负责人(含教研组长)(1分)

1、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0.5分。

2、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.2分。

3、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。

(六)个人荣誉。教师任现职以来(部分奖励为近三年来)取得的荣誉和突出成绩进行奖励:

1、教学能手奖。经过课堂教学实地竞赛评选出来的省、市、县教学能手、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

2、教学成绩奖。(以县教育局统计文件为准,未进行评比的不列入此奖励)。在全县教学质量检测中居全县前三名者,通过教育局表彰奖励,颁发荣誉奖证书的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、0.5分。

3、亮点工作成果奖。近三年以来,我校承担的县级以上全员性大型文艺、体育集中展示(100人以上)给第一名负责人奖励2分。

4、其他荣誉奖。(1)教育部、省政府荣誉计3分。(2)省教育厅、市委市政府奖励的计2分。(3)市教育局、县委县政府奖励的计1分。(4)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奖励的计0.5分。

5、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,通过资格或资料审查,评选的各类“教坛新秀”、“骨干教师”等荣誉按照以上第四条标准进行奖励。

说明:(1)以上荣誉需学校推荐方列入奖分范围。(2)同一项选取最高荣誉进行奖励,不重复累加。(3)以上奖励办法仅限于教师自身荣誉,教师的教育成果及作品不计分。

(七)工作量

1、教师平均周工作量在12课时以上、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6课时以上,计14分。

2、教师周工作量在10——12课时、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4课时以上,计12分

3、教师周工作量在6---9课时的,计10分。

4、教师低于6课时的不计分。

5、校长取中层以上领导的平均课时记分。

(八)交流轮岗教师倾斜细则。

1、教师定期交流一年以上者,在职称考核时每交流一年,按增加一年职龄计分,如在交流学校担任班主任者,按我校班主任计分办法计分。

2、凡有定期交流经历的教师视为“有过班主任经历”,但不享受班主任的其他待遇。

3、在每年的职称评优中,正在外出定期交流的教师其考核只用硬件分来确定其位次,如该位次进入优秀指标范围内,直接确定为优秀人选。

4、以上定期交流教师的各项优惠,仅适用于二级职称对象。

(九)资格及荣誉认定。参评教师的各项荣誉及资质截止考核年度的12月31号。由考核年度之后所授予的当年度各类优秀也列入范围。

教师职称评聘方案细则篇2

一、指导思想:

以省、市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针,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目的,本着重师德、重业绩、重能力、重水平的。“四重”原则,并严格按照xx市教育局职称工作会议的要求,结合我乡具体情况,制订此方案。

二、评聘对象:我乡小学在岗教师中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人员。

三、晋职条件:自然条件按市教育局《xx年xx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》的规定执行。

四、评聘办法:

1、民主制定评聘标准(全体教师讨论通过)。量化评聘标准各项累计,教师积分高者胜出。

2、评聘标准:

(1)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,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达到称职,同等条件考核优秀者优先。

(2)教令及任职年限积分:截止xx年8月31日,教龄满1年积0.5分。任职年限满一年积0.5分。

(3)工作业绩积分(考核近三个年度)见下表:

(4)关于各级论文证书:根据今年xx市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要求,论文将不作为考核内容。

(5)关于学历:同等条件学历高者优先。

(6)参评教师业绩展示后,述职答辩,评审小组综合评定(权重40%)。

五、评审顺序

1、传达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精神。

2、成立领导组织。

3、讨论通过工作方案,公布岗位名额。

4、教师申报

5、申报人业绩展示。

6、申报人述职答辩。

7、申报人能力测试。

8、评聘领导小组汇总考评材料,确定推荐人选。

9、公示。

10、填写上报评审材料。

六、组织领导,成立评聘领导小组:

组长:xx副组长:xx

成员:xx。

七、其他有关要求:

1、评聘过程坚持平等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2、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。

教师职称评聘方案细则篇3

1、任教于中心校、南洪得1分,任教于三十埠、新民、华城、龙岗、黄浦、张庙、土山、油坊得2分;任教于牛寨、斗镇、青岭、四十埠得3分;

2、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(不含9人、班级数乘以1.5人)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。支教一年得5分(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,根据工作需要,有需要支教的,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)。

1.思想政治表现

(1)近五年来,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,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,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。考核办法,查阅证件。

(2)出勤情况。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,旷一节课扣1分,事假一天扣0.1分,病假一天扣0.05分,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。考核办法,所在学校证明,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。

2.资历条件: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。

3.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

(1)工作量(10分):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(含16节),校长、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“绩效工资考核办法”,不足16节,一节扣0.5分,超出部分不加分。考核办法,查阅教师课表、学校总课表。

(2)获奖情况:

a近五年个人获奖:国家级5分、省级4分、市级3分、县级2分、片级镇级1.5分,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(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,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,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.5分,片级镇级二、三名为1分)(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)。

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(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);

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、

(3)近五年获得:

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,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。

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,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。

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,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。

本项记最高得分项,不累计加分。

省级教学能手、省级骨干教师、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(无第四大项情况)。

(4)评小高资格年限:每年记1分(评审年限取整数,只进不舍)。

(1)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(两学年均分)。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。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,每降一名减少1分(记前八名),两学期相加除以2(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,以高者为准;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,取均分。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,名次照常,后三名,每升2个档次加1分。),(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.5分、1分、0.5分);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、备课为准,第一名4分,每降一名减少0.25分,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(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)。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。

(2)近两学年,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,校长加分,第一名加6分,每降一名减少0.5分,两学年均分(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)。

1.职业道德差、乱收费、乱摊派、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;

2.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;

3.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;

4.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;

5.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;

6.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;

7.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;

8.近三年中,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。

1.书面申报:凡符合条件者,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,未交书面申请者,按自愿弃权处理。

2.组织考核: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。

3.初录推荐: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。

4.张榜公示:初录结果公示五天,接受群众监督。

5.上报审批

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。小组成员如下:

组长:

副组长:

成员:

办公室:

(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)

教师职称评聘方案细则篇4

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管理,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,最大限度的解决好教师的职称问题,依据县局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制定我校教师晋升职称的实施办法如下:

1、基层任教和班主任经历:必须分别具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和农村任(支)教工作经历,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,同等条件下,可以优先评审。

2、学历及任职年限:

一级教师:具备硕士学位,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,学士学位、大学本科毕业学历,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;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,并在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;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,在幼儿园、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。

高级教师:具备博士学位,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;或者具有硕士学位、学士学位、大学本科毕业学历,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;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,并在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年,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。

其他条件: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,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。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,累计从事本专业技

术工作满9年,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。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,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;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,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,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。

3、课堂教学: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(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);治学态度严谨,教育教学效果显著,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,有突出专长,有一定的班主任、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;一级教师参与完成1项县(区)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,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。高级教师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,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;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,能承担县(区)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,或者在县(区)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,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(区)级政府奖励;培养、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,并取得一定成绩。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%以上。

4、年度考核: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,申报高级教师、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。

5、继续教育: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80学时。

6、评议:教师评议优秀率、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各须达到90%以上。

7、出勤率:一级、高级年平均出勤率在95%以上。

8、计算机模块:申请晋升一级和高级教师职称者需取得2个模块合格证书,还须具备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合格证(免试除外)。

9、破格条件:对业务水平高,业绩能力强的优秀教师,可不受学历、任职时间的要求,在符合业务条件的基础上,并满足下列条件,可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(职务)。

(二)、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,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。

1、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,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。

2、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,并参与完成县(区)级课题不少于2项。

3、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。

(三)、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,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。

1、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,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;

2、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,并参与

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;

3、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。

(四)不得晋升职称:近三年因工作失误,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违纪违规,造成重大影响的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,一票否决。

对近三年度(2010-2011学年度至2012—2013学年度)进行考核(提供的所有档案截止日为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),按照晋升名额数按成绩排序录取。

1、师德师风考核:(1)对申报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评价,同意率不达到90%的不予以量化考核。

(2)对申报教师进行民主测评:满分10分,其中教师民主测评占5分,每减少一票扣除0.2分;考评领导小组占5分,每减少一票,扣除0.3分,扣完为止;申报人不参加该项量化工作。

2、近三年课堂教学:省、市教学能手

10、7,县标兵、能手,

5、4,校级课堂大赛标兵、能手分别赋

3、2分。(计算办法:取近三年中的最高积分,不累计计算)

3、近三年教学质量: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镇a、b、c、d、e等分别赋

10、

7、

5、

3、1分;任综合科目教师,结合平时

工作综合绩效,成绩按(b+c)÷2计算。附加奖励分:毕业班和抽考年级在县年会考前5名分别再奖

10、

8、

6、

4、2分。2011—2013年,仅在永乐镇取得第一名的教师另加2分。(计算办法:三年累计计算,每年多学科就高不就低。)

4、近三年获奖:课题、论文、课堂实录、行政奖励等国家、省、市、县、镇、校分别赋

4、

3、

2、

1、0.5、0.3分。(计算办法: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上报的成果,或者在正式公开教育刊物上发表作品,每年取最高级别,三年累计计算)

5、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奖:指导学生奖励国家、省、市、县、分别赋

4、

3、

2、1分。(计算办法:以获得指导教师奖的证书为标准,学生获奖证书上备注“指导教师”的不积分。证书每年取最高级别,三年累计计算)

6、工龄、职龄、校龄:以调入的自然年度为标准,申报人必须提供参加工作文件、调入本校文件或者早于申报人在第二小学教师工作的、三人次以上的证明才材料,以及二级资格证书原件。(计算办法:每年各加1分,三年累计计算)。

7、任班主任、教研组长:(计算办法:依据本档案记录为标准,每年各加0.5分,本校无档案记录的不予量化)。

8、考勤:每年满分3分;每请假1天,扣除0.5分,扣完为止,法定假除外。(计算办法:依据本校考勤档案为

标准,无本校档案记录的不予以量化积分,三年累级计算。)

副组长:白玉凤袁仁义刘世华

成员:郑宗涛陈建锋王莉卜立春李功玲雷小芹教师代表(民主选举)

成员职责:

刘济策:总体负责,指导督查。郑宗涛:幼儿园教师量化考核。白玉凤:起草方案,成绩汇总。袁仁义:民主测评与过程督查。刘世华:成绩核复核。

陈建锋、教师代表:文件上报、公示等。王莉:教学成绩核算。卜立春:考勤量化。

李功玲、雷小芹:获奖业务档案量化。

成立机构—制定实施办法—个人申报—考核小组量化审定—民主评议—组织审核—公示并上报。

此方案的解释权在镇安县第二小学校委会。